化裝舞會很重要
春暖花開,鶯飛草長的時節,最適合出門參加派對了。
化裝舞會起源於威尼斯,這兒商業繁榮貿易發達,世俗氣氛濃厚,在四旬齋節之前會戴上面具舉行盛典來場狂歡。到了19世紀,化裝舞會在歐洲各國更加受到歡迎,成為王室成員與新興資產階級重要娛樂活動。
要參加化裝舞會,除了得戴上面具,偽裝身分,還要精心打扮一番才有誠意。19世紀裝扮主題通常是自然界的動物、植物或天文現象,也會從歷史人物或童話故事尋找靈感。
話說早在18世紀時,法王路易十五(Louis XV,1710-1774)和首席情婦龐巴杜夫人(Madame de Pompadour,1721-1764)於1745年2月舉行的凡爾賽宮化妝舞會初初相遇時,國王本倫就是扮成一棵樹(好想看他穿成啥樣),而龐巴杜夫人則是打扮成(故作清純)牧羊女。從此天雷勾動地火,一發不可收拾,龐巴杜夫人拋家棄女,入主凡爾賽宮,或許也因此改變了法國歷史運行的軌跡。
所以你看化裝舞會多重要。
由於需要特定裝扮,與日常服裝形式大為不同,通常得另外製作精緻講究服裝。這也意味若非手頭寬裕,很難從事此類消遣。這類服飾的設計力求裝飾與出色,可以跳脫規格不按舊俗。例如女裝便採用較短裙擺,或者非常規剪裁輪廓,如此才能引來注意而受到歡迎。
話雖如此,老百姓萬一真的想湊熱鬧,想辦法把自己打扮一番,買張門票混進舞會也不是不行。在午夜或舞會結束之前,面具就是最好的偽裝。那短暫幾小時正是平民百姓、煙花女子和投機賭徒體驗人生長見識,想辦法結識權貴,進而翻身或從良(?)的好時機。
偷偷約會吼
西班牙畫家馬德拉索(Raimundo de Madrazo y Garreta,1841-1920)作品《化裝舞會參加者》(Masqueraders,1875-78),描寫一對年輕男女在舞會結束之後,躲在溫室裡啜飲小酒,耳鬢廝磨的親暱畫面。
後方玫瑰花叢嬌豔盛開,此時應該散發陣陣幽香,魅人心神。從酒杯杯型和酒液顏色看來,裏頭或許盛裝白蘭地或是雪莉酒。這時候男子已經摘下面具,而女子的面具還戴著。
他們愉快交談,旖旎氣氛中似乎暗含曖昧氣息。更何況男子注視著金髮女子的眼神如此專注深情(最好這樣看得出來)。大概是知道自己的魅力,女子刻意在將手垂在胸前,用手指娑摩她精巧鎖骨,更是誘使男子對她的凝脂雪膚口水流不停。
這對男女的舞會裝扮奢侈華麗,而且都有做過功課。
這類化裝舞會在歐洲美好年代非常盛行,必須衣著講究才能參與,是富人重要娛樂,也是老百姓想辦法混進去開眼界求翻身的機會。
《化裝舞會參加者》(Masqueraders)
Raimundo de Madrazo y Garreta,1875-78
oil on canvas,101.6 × 64.8 cm
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
source:The Met,public domain
我辨色我時尚
男子服裝靈感來自15、16世紀德意志地區,再予以精簡符合當代時尚。紅白條紋相間的帽飾、衣服、襪子效果醒目,在舞會上不想看到他也難。這類色彩間雜的風格源自中世紀「辨色服」(particolored),也就是以衣著色彩呼應家族紋章,進而辨識身分。
與中世紀的尖頭鞋不同,他腳上的鞋子還有切縫,款式比較類似16世紀風行的修正版鴨嘴鞋。至於馬褲也比前人合身多了,這樣看起來才夠時尚帥氣。要復古也要改良,畢竟不是扮演古裝劇。
「辨色服」(particolored)是從12至15世紀末在中世紀歐洲流行的一種時尚,尤其14、15世紀為巔峰。
這類服裝會在不同部位採用各種顏色或圖案,也因家族紋章(heraldry)興起,將紋章顏色和圖樣應用於設計,得以彰顯身分而更為流行。無論男女服裝都可以辨色,萬一兩家通婚,還要把彼此紋章結合起來,導致整個視覺效果看起來更加複雜忙碌。
最常見的辨色通常使用在男士長襪上(伸腿~
如此醒目招搖的彩色斑馬線,人家一點都沒在害羞,就怕不夠高調。
《Códice de Trajes》p. 42
Artist unknown (German),1546-7
Laid paper,20 x 20 cm
Madrid:National Library of Spain
Source;Biblioteca Digital Hispánica
認真打扮很必要
至於女子服裝也參考默劇角色皮埃爾特(Pierrette)。皮埃爾特其實有個伴侶皮埃羅(Pierrot),兩人是19世紀末法國默劇中最受歡迎的人物。這類戲劇發展已有數百年歷史,一開始是表演者在舞台上演出當代時事或嘲弄權貴;有時因涉及敏感人物或議題,必須戴上面具隱藏身分。久而久之便形成一項傳統,也發展出固定角色。
馬德拉索向來擅長女子肖像,皮埃爾特是他鐘愛的主題,通常以優雅柔和色調描繪,並著墨於衣料飾品描寫。在《化裝舞會參加者》中,馬德拉索創造美麗效果吸引觀眾,細膩描寫諸多細節:綢緞、皮草、花卉、瓷器、玻璃、羽毛和天鵝絨等物體沐浴在光線下的晶瑩質感。
這位皮埃爾特的打扮確實很認真。她的裙長比正常禮服短得多,只到小腿肚。雖不合禮教卻相當新潮。這件禮服非常合身,領口開低低又露出肩膀,萬一多一絲肥肉大概都會很尷尬。米白衣身上頭點綴淡粉色圓形絨球,流露夢幻少女心。腰部以下是粉紅色絲綢褶皺罩裙,下端連接米白色襯裙。要穿就要一整套,她的裙內還穿著米白色絲襪。
由於馬德拉索偏愛洛可可風格,於是讓披在一旁椅子上的毛皮襯裡斗篷類似18世紀設計,結構較為簡單,而不像當代斗篷那麼華麗複雜。再者,米白高跟鞋的弧形鞋跟也很18世紀。女子高聳的髮髻上還戴著一頂錐形帽。話說那頂帽子狂歡一整晚都沒掉下來,真的有練過。除此之外,黃金手鐲和戒指都顯示她的身價與品味。
揚眉吐氣好風光
馬德拉索出生西班牙藝術世家,一生多數時間都在巴黎畫壇打天下。擁有優異技巧,加上敏銳嗅覺,馬德拉索很早便揚棄枯燥西班牙式歷史畫,結合洛可可和當代風格,揉合寫實與古典,開拓廣大市場,為英國、美國、法國和阿根廷權貴之家製作肖像畫而名利雙收。
類似《化裝舞會參加者》這類帶點輕浮俏皮趣味的風俗畫也是馬德拉索所擅長。雖說主題並非正經八百講述道理歷史畫,或者用來傳子傳家肖像畫,然而因為畫面精緻華麗,傳達美好年代巴黎氣息,同時看來賞心悅目,享樂氛圍符合資產階級對於生活方式的理想願景,連帶大受歡迎。
還有,這幅畫作曾經於1878年巴黎世界博覽會上獲得一等獎章,很可能也在博覽會上展出過。同一年,馬德拉索更當選為法蘭西學術院 (Académie Française)院士。你看,在異鄉拚搏的畫家能夠有此成就,肯定無比驕傲,瀏海撥不完。
對比晚幾年才會抵達巴黎的梵谷,兩人風格和境遇真是天壤之別。只是如今在藝術史上的地位和名聲也有一段差距。生前得意與身後揚名,不知哪個比較好?但人生可以選擇嗎?
至少透過馬德拉索的畫筆,我們見識到他有多麼會畫畫和賺錢,還有,美好年代的古人很會玩,而且愛玩。我們怎麼可以輸?(什麼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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